这已经是个了不得的势力了,虽然这两万多人是以附庸的形式归附,并没有对他有绝对效忠的义务。
算是追随强者的一种本能吧,聚集他们去打一些不是很强大的敌人是可以的,敌人太强就要作鸟兽散了。
就像狼王可以带着狼群去狩猎牛羊群,但是不能强行要求他们去狩猎棕熊。
而且,只要去卑还活着,潘六奚毕竟不是他们名正言顺的领导。
毕竟兄终弟及、父死子继的事情,总得等‘终死’之后才能行。
阎志自然发现了此事,他察觉到自己有为大魏牟利可操作的空间。
因为潘六奚是比较有野心的,他提出来的一些条件,大魏不太能满足。
比如东河套地区,大魏许给了拓跋鲜卑,西河套地区则是轲比能的。
雁门郡和太原郡是刘豹的放牧范围,大魏能答应潘六奚的只有上郡牧场。
这点利润显然不能满足他的胃口。
虽然阎志很想说出许诺凉州北地郡、安定郡这样的话。
但是画大饼这种事,做的太明显只会引起对方的反感。
现在,几乎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大魏是没有能力打到凉州的。
所以与其锦上添花般苦苦求着潘六奚合作。
不如雪中送炭,帮助状态不佳的去卑重新夺(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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