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青墨书院>时空穿越>隆庆中兴> 第172章 钱法混乱国用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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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钱法混乱国用难(四)(2 / 2)

私铸在明代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经济生活现象,不是少数人铤而走险的事情。从事私铸活动的不唯民间小民百姓,宗藩、戚碗势要之家亦参与私铸和私钱贩卖。杨士聪就曾记载崇祯皇帝田妃之父自宁波回,载钱十三船至京贩卖,可获四五倍之利,折银以万计。

朝廷虽然制定了严格的法律,但是却根本无法执行,官铸制钱滥恶不堪,给民间私铸树立了示范效应。明代前期制钱铸造精少,私铸现象明显较为少见。嘉靖以后,制钱质量滥恶至极。

徐阶也曾经上疏向嘉靖说明现在钱法之弊,明确地指出由于私铸引起钱法不通的根源却是在于宝源局鼓铸制钱不合规制。本来最为精好的三种制钱是分别铸造于宝源局、南京和云南的金背、火漆和镟边。

后来由于科道这帮疯狗乱提意见,革除车镟一道工序,只保留了铸、锉二匠。而且工匠还经常盗窃铜料,致使制钱铜量大大降低。民间因此将宝源局铸造的这种粗糙制钱戏称为“一条棍”。与私铸几乎没有任何差别,私铸乘势而起。

民间百姓因为难以辨别究竟是制钱还是私钱,拒绝使用宝源局(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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