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青墨书院>时空穿越>隆庆中兴> 第126章 天惊石破飞诏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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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天惊石破飞诏来(二)(2 / 2)

所谓马价银,就是本该为朝廷放牧养马的地方,由于放牧的草场被占或者其他情况,不能向国家缴纳马匹,将将本该上缴的本色马匹折色为银两上交给太仆寺,由太仆寺收缴储存起来,用于购买马匹的银子。

进入嘉靖朝,本色马折银程度大大加深,折银征收的范围和银价都达到了新的高度。南方马匹基本全部缴纳白银,太仆寺所属北方养马地区白银的征收也远远多于实物马匹,银价从最初的十两提高到二十四两,甚至三十两,以致常盈库的收入迅速增加,库藏充裕。

每年仅这一项收入就达三十二万两银子。还有就是太仆寺下辖草场租佃银。本来大明在养马地区,都设有草场,起初专令官马牧养。然而,到正统时,草场逐渐被勋戚、豪强侵占,开垦为农田。成化末年,朝廷采取了新的办法,开始向牧马草场征收租银。其中,两京太仆寺及京营的草场子粒地租银由常盈库收贮。每年大概有五万两银子的收入。

还有就是十二万五千两的草料折色银,这些都是太仆寺常盈库的收入,严嵩主要就是希望从常盈库中弄出一笔银子来,用于景王之国。

太仆寺卿吴山说道:“禀阁老,常盈库虽有储银,但是是为九边边军购(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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