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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征辟(2 / 2)

原来汉代官员的品秩虽然以石数为差,不过不全给以粮食,而是钱、谷分给。当按钱发俸禄的时候,钱、谷之间的换算比率是固定的,所以当粮食价格上涨的时候,官俸实际上就贬值了。而所谓秩千石、二千石,其实这里说的是个虚数,并不是说秩二千石的官员就真发他二千石的粮食。真正的俸禄,是用斛为计量单位的,一斛等于一石也就是十斗,东汉最高的职务为太尉、司徒、司空,三者合称三公皆是秩万石的官员,而他们的月俸是三百五十斛。

一斛米谷大概有一百二十汉斤(折合现在约六十斤),三国一般年景一汉斤大米约在一二钱之间,则杨清四十五斛月俸以粮价计算约六七千钱。至于换算成现代工资同样以粮价作为参照标准,对比东汉的五铢钱和人民币的价格比,有专家考证出汉钱的一钱约等于今天的一块五,故而杨清这个主簿的月工资在万元左右。

经李邵言明,杨清还知道自己除了这四十五斛的俸禄以外(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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