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刑”是有明确的条文规范的,但是“德”又是怎样的呢?董仲舒提出可以采用《春秋》来决狱。所谓“春秋决狱”,就是按孔子所著的历史著作《春秋》作为判案的依据。这是一部历史著作,一部历史书怎么能成为判决案子的依据呢?照董仲舒的说法,因为这部历史书是以“德”为基本原则的。
官方解释权在手,那么许多法律自然像是全身上下只穿了袜子的人一样,不管大小丑美与否,全数露了出来,普通百姓说怎么如此行径果体的还管不管啊,官府会指着袜子说不是还有穿着袜子么……
因此,有一帮熟读古书的儒家子弟在旁帮忙,皇帝或是大员要从史书中找出任何一条合乎自己心意的典故,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所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直接结果,就是皇帝通过董仲舒的儒家,不再受任何法律的制约,皇帝的意志就成为法律,名为“以德治国”,实为皇帝集权专断,这是极端的人治(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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