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来,这位报道的作者对该案非常熟悉,针对公安机关指控的涉黑事实,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反驳,最后得出结论,任兆南确实存在违法犯罪的嫌疑,但公安机关将其定性为黑恶势力,明显与事实不符。
如果你以为这仅仅是为任兆南鸣冤叫屈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下面的内容更加精彩和爆裂。
第二个列举出的案例,就是东辽的程辉案。
文章先是肯定了程辉的违法犯罪事实,但重点在于,如何解读程辉在天玑实业中的地位和所起到的作用。
同之前一样,作者还是通过大量的可信证据证明,天玑实业集团与程辉之间的关系并不紧密,集团旗下的绝大多数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与程辉违法犯罪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
换言之,程辉固然是犯罪分子无疑,但他并非天玑实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主营业务中,除了文化传播之外,其他业务与他几乎没有任何关系。
文章罗列了天玑实业集团旗下诸多企业从2009年到2010年的财务报表,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营收和上缴税款进行精准的财务分析,最后得出结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旗下企业,都是合法经营的,并不存在涉黑问题。
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通篇没有提周海丰三个字,但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这篇文章的最大受益者就是周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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